王健林诉微信公众号法院已立案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认为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表批评淘宝网及电商的文章,擅用他的肖像致其名誉受损,今天上午,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 万达集团老总王健林于11月16日将该公众号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王健林诉称,今年11月12日,韩商互联公司在其微信公众账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刊登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曰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文章,冒用他的名义恶意诽谤、污蔑淘宝网及网购电商。
文单称“淘宝的推出无疑于扼杀中国很多产业的创新力……中国创造之路或许将从此步履蹒跚,自甘堕落,沦为世界分工中最没有价值的一环!”、“至少90%的淘宝小店将会死光,剩下10%的大商家出现绝对的超级价格战。恶性循环。”并称淘宝“让不诚信的行业疯狂生长”、“误导年轻人”、“引爆市场竞争的价格大战”、“国税枯竭”。
原告称,该文章发表后,短短3天阅读量就突破10万,近万点“赞”。
王健林表示,他作为“互联网+”的积极践行者,积极倡导“互联网与实业、线上与线下的融合”,并在大连万达集团内积极推进“互联网+商业”、“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影视”、“互联网+文化旅游”等企业运营理念,创立万达电商,不断加大与包括淘宝网在内的行业龙头互联网或电商企业的合作和交流。
王健林认为,微信中近4300字的涉案文章,充斥偏见、恶意和诽谤,未经其同意,盗用他的姓名,以博得粉丝数量获取利益为目的使用他的个人肖像,严重侵害了他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韩商互联公司盗用其名义大肆批判互联网经济模式和电商企业,给王健林本人及其所创办的大连万达集团的名誉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极大降低了其个人及大连万达集团的社会评价,构成了严重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使王健林身心俱疲、精神受创。
为此,王健林诉至法院,要求韩商互联公司立即删除其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中的涉案文章,并在其微信公众号连续十日专题刊登澄清道歉声明,向王健林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6大门户网站以及《法制日报》、《法制晚报》等全国发行并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朝阳法院已于当日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转自:新浪科技 呵呵哒 一直很怀疑的啊 那个造谣的作死了,呵呵 看看还敢不敢造谣了 真的啊 就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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