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9-12-23 21:48:37

很多事情,换个人换个说法,结果可能完全不同(戴维盗版)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9-12-25 08:47 编辑

最近公司调整,可能是领导看我不顺眼,竟然让我去西北的分公司上班,岗位从经理变成销售,说是待遇不变,但是基本工资下调,加上绩效考核通过勉强和现在差不多,奇怪的是,不止我一个人,也有其他同事有类似待遇……

有没有选择?不去就算自动离职了。这是明显的想辞掉又不想赔偿的惯性做法了。


年底了,出现这种事情,是坐以待毙,还是和公司抗争一下(真的搞的话应该会赢)?

eltonto 发表于 2019-12-23 21:51:57

挺恶心的
看你自己了

sbell 发表于 2019-12-23 22:23:39

不去就开干,结果是要适当的赔偿

卧草泥马 发表于 2019-12-23 22:31:02

这个当然可以不去了,签劳动合同时,上面有工作地点的,工资不变,叫你去叙利亚去吗:ohh:

Anonymous 发表于 2019-12-23 22:32:27

卧草泥马 发表于 2019-12-23 22:31
这个当然可以不去了,签劳动合同时,上面有工作地点的,工资不变,叫你去叙利亚去吗

没签劳动合同:(


落英缤纷 发表于 2019-12-23 22:38:25

没签劳动合同 没社保的话 当然要死磕了。

戴维的个人博客 发表于 2019-12-23 23:02:04

这一楼肯定是编的。我不信

林少 发表于 2019-12-24 09:31:44

这是逼你自动离职吧!

残阳剑客 发表于 2019-12-24 10:26:45

还是辞职,自己干点什么都比较好

iceteaa 发表于 2019-12-24 10:28:24

没签合同的话,要赔偿走人。你们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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