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都被告了
还有王法么?还有法律么?为什么环境这么差,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
扶老人被反咬一口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动物园下车被咬,也告动物园
学生在学校碰倒也是学校的责任
租客死在出租房里也是房东的责任
。。。。。。。。。。。
慢慢变成死哪讹哪,不需要负责任,外一胜诉了呢
慢慢变成全民无底线
慢慢变成社会很冷漠
甚至我发这个贴子,也属于“寻衅滋事”,拘7天
正是因为有法律,才可以告帝国,输赢是另外一回事
你就凭帝国作者的一面之词,就断定他是善良的、没事的、不能告的?这难道不是种身份代入的偏见吗?他难道不能是骗你的吗?也许他收钱帮被告去仿站了呢?你什么证据都没有就在这叫屈? 本帖最后由 Google_Adsense 于 2022-4-4 22:14 编辑
唉,普法任重道远啊~
告与被告,在任何国家,都不存在问题,
所以你说的“xxx都被告了,还有王法么”
这是个很尴尬的问题
因为理论上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和单位不能告,
告了也不会成功。
一种是作为国家代表的“外交官”,
一种是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主席/总理”之类的。
这两种,其实是一种,就是“主权象征”,有“豁免权”
另外,能不能告,和能不能告赢,是两码事儿。
能不能告,只要你能说得通自己告的理由,有初步的证据,就可以告“任何人”(上面两种除外);
能不能告赢,要看证据。
所以,你上面的问题,
“XXX都被告了”其实更加说明了一件事:有王法,且运转正常。
“XXX都不能告”反而是有问题的
至于你说的类似“世风日下”这种问题,
看你怎么看待吧,
我的看法是:
1、这种道德问题,全世界哪个角落里都存在,杜绝不了的;
2、想改善?普法,提升全民教育水平。
:qin: :qin: :qin: :qin: :qin: :qin:
wm_chief 发表于 2022-4-5 12:39
被告一是男是女我都不知道。。。。快40岁了也是人生第一次收到传票
反正你也被告了,如果说明情况后,对方不愿私了,你就反告回去呗!
起诉方告被告一,你也告被告一!然后你也把起诉方列为第二被告,
因为你是没有错的,你无原无故为它们二个的事情浪费了时间和金钱,
还有对你的公司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你要求那二个混球对你的损失进行必要的赔偿合情合理。 被告不等于敗诉,这个属于原告律师没事找事,帝国CMS明显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在应诉状中说明:
1:对于其软件没有取得CMS授权,属于非法盗用帝国软件,违反软件授权协议。
2:对于其软件被其它公司盗用再次销售不知情。
3:依法起诉其盗用CMS的公司,要求赔偿帝国CMS的损失、停止盗用软件销售。
被告不是很正常吗。。。公众公司 目标太大 看了帝国大佬的微博,事情大概情况是:甲设套买了乙的一份仿A站源码,然后把乙告了,因乙是用帝国CMS改仿的,所以帝国CMS也一并告了。帝国CMS作为第二被告,大概率是因为其源程序包里有A站logo图片,而乙在仿站并售卖的时候并没有去掉logo图片。不知道这么解释对不对。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22-4-5 08:48
看了帝国大佬的微博,事情大概情况是:甲设套买了乙的一份仿A站源码,然后把乙告了,因乙是用帝国CMS改仿的 ...
可能的情况是,仿站的人,忘了(或故意的?)去掉了版权信息,上面还留着:powered by 帝国 之类的信息,以至于受到牵连
如果上面或HTML源码里,没有 “powered by 帝国”之类的版权信息,就算他要告,法院都不会受理
此事也容易,就应诉说不知情,未授权即可,就是耽误时间,需要跑一趟 笔笔ciwpak 发表于 2022-4-4 22:47
被告不等于敗诉,这个属于原告律师没事找事,帝国CMS明显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在应诉状中说明:
1:对 ...
谢谢,真要起诉被告一? 在水一方 发表于 2022-4-5 08:48
看了帝国大佬的微博,事情大概情况是:甲设套买了乙的一份仿A站源码,然后把乙告了,因乙是用帝国CMS改仿的 ...
被告一仿站+带数据,图片是仿站模板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