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头一次遇到拆迁?别慌!了解这些常识,补偿少不了!
对于大部分老百姓而言,一辈子可能都遇不上一次拆迁,总是听到到周围某些朋友、亲戚家里拆迁,一下拿了很多补偿款,羡慕的不行。当我们第一次遇到拆迁时,心中难免会有些紧张,担心补偿是否能够达到心中标准,万一给的钱少该怎么办,房屋会不会被强拆。万典律师在这里给第一次遇到拆迁的老百姓普及一些基本知识,让被拆迁户做到心中有数。一、房屋拆迁是如何补偿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以下补偿:1、房屋价值的补偿,这个是补偿款的大头,具体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进行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奖励及其他补助。二、房屋没有相关证件、手续,会不会没有补偿?并不是所有没有证件的房屋在拆迁时都不给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时,政府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认定,对认定为合法的房屋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的房屋不予补偿。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房屋会没有补偿呢?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房屋拆迁案例,这样的房屋在拆迁时会被认定违建不予补偿:当事人在建设涉案房屋时,既未取得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也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其擅自建房的行为,致使房屋的违法状态一直持续至被拆除前,明显违反了现行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故其所建的涉案房屋应属违法建筑。三、如果补偿不满意,拆迁户能否拒绝拆迁?房屋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并不会因为拆迁户不想拆就停止拆迁的。如果拆迁户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提高补偿价格。但如果拆迁户一味地拒绝拆迁,没有正当理由不搬迁,那么征收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发现征收人员或评估机构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刻意压榨补偿款,如何处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涉及范围大,利益多,难免会有些行政人员被金钱蒙蔽双眼,从而通过非法手段谋取补偿款,面对这些情况,被征收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一经核实,将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房屋拆迁是关乎以后能否过上好日子的一件大事,第一次遇到拆迁,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很正常,法律赋予了每个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只要拆迁户们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做到心中有数,那么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也并非难事。举报/反馈房屋被强拆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fwcq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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