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私募基金在中国是否合法,有无相关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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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在我国是合法的。但是操作私募基金的人,利用私募基金去犯罪,那就得承担刑事制裁的后果。
我感觉你对私募基金还不是很熟悉,下面给你讲清楚,就能做出基本判断了。
本回答主要包括:
(一)涉及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二)私募基金涉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
(三)什么是私募基金?
(四)什么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登记、公示?
(五)什么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六)私募基金项目常见的形式有哪些?
(七)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有何区别?
(八)私募基金的运作环节有哪些?
接下来,一一为大家解答清楚。
(一)涉及到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国务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已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司法解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私募基金涉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
成立环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以及集资诈骗罪
募集环节:非吸、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洗钱等
投资环节:非吸、集资诈骗、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
管理环节: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违法运用资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等
退出环节:逃税等
更多私募基金的问题,可以看下列文章,系列文章是陈晓薇律师的一个关于私募基金刑事风险的讲座的文字整理:
陈晓薇律师:私募基金的刑事风险及防控
(三)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
1)私募证券基金:面向证券市场,在股票层面上操盘,投资。投资二级股票市场,主要是我们俗称的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阳光私募更公募基金一样,主要看基金经理的业绩。我们目前代理的内幕交易案,就涉及到这类私募基金。
2)创业投资基金(VC):投资于早期初创公司企业,风险大时间周期长,成功后回报收益大。我看到很多电视节目也很火,有《合伙中国人》、《创业中国汇》、《创客中国》、《谁来一起午餐》等等。这些节目就是把VC投资通过电视节目的形式呈现出来,让大众了解。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这一类投资主要是投资于快要或者将要上市的企业,一般周期是1-5年或者更加长,投资回报率较大但不如VC,这是我国目前主要的私募基金形式。
4)其他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与信托等):除证券与股权外其他标的其方式。
私募基金相关资质涉及两个大的方面:一个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另一个是私募基金产品。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公示
一般我们所谓的私募基金牌照,其实就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私募管理人应该是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根据《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大多以“某某投资有限公司”等名称出现。目前,这一类公司在我国成立较为简单和方便。
不过,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公司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型企业:通常都以“某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名称出现。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GP。普通合伙人,一般都是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双重身份。负责管理、运作基金,对私募基金项目承担无限责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步骤相对繁琐:
向中基协申请——在备案系统登记——中基协核查——公示。
任何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都能够在中基协的网站上查询到。
(五)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2)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3)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4)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5)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六)私募基金项目常见形式:
1)溢价回购
所谓溢价回购是指投资方或投资方指定的第三方与回购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回购方以约定的溢价回购或受让投资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基金分额等。实践中,该类交易结构的操作往往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公司与投资人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后,在某种条件具备时再由管理人或公司将转让的股权予以回购。
先标注下风险点,接下来马上讲为什么存在刑事风险点。大家也可以带着问题思考下。
2)对赌协议
所谓对赌协议,是目标公司的原股东以企业成长故事吸引投资人,投资人根据现有业绩及目标公司原股东或管理层描述的未来业绩确定初步作价和投资条件,并与原股东约定根据目标公司未来的实际的业绩调整定价。对赌条款是私募投资中最常见的条款之一,比较常见的就是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私募基金的业绩对赌,比如未来三年内每一年的营业利润是多少,收入能达到多少等等。
我们都知道,在民事案件中,对赌协议跟公司对赌法院承认协议有效,跟股东个人对赌,法院不认可该条款的效力。
3)差额补足
所谓差额补足,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为保障主权利人和主义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主义务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时,由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的行为。
4)结构化基金产品
这类产品通常分为优先、一般两层结构,其中优先投资者享受产品到期后的预期固定收益,年预期收益率一般为5%~10%,会由一般投资者的资金来保证优先投资者的本金和预期固定收益,而一般投资者在承担风险的同时则享受预期固定收益之上的投资收益。
5)私募基金分红
所谓私募基金分红是指私募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发放给私募基金投资人。
(七)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顾名思义,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从文意看,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私下的方式募集,且私募不得公开宣传募集。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或者收取极少量的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简单概括下,私募基金主要靠管理人的技术、策略、对市场的判断等将投资人的资产增值之后分钱。公募基金则是靠提升排名,获取投资数量取胜,以收取管理费为目标。
(八)私募基金的运作环节
成立
选定私募基金运作模式,如公司型、有限合伙型
募集
一般募集方式是路演,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选定目标客户,邀请其参与推介会,讲解基金概况,如收益率、投资方向等重点。必须是私下点对点的联系。
投资
在以未上市企业为主潜在项目中发现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项目,并与创业者达成投资合作共识。在此过程中,核心考察管理团队、项目的行业地位、未来是否能实现快速增长等。
大家通常都听到一句话,投项目就是投人。刚才讲了很多创投类的电视节目。上海电视台也有一档节目就非常好,我也经常看,是找创业者来讲项目,徐小平等人决定是否投资。投资人能够发现项目的闪光点,投资回报率非常大。
在对项目充分尽职调查后,基金完成对项目公司的投资,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持有项目公司的价值。
管理
私募基金的管理从管理人成立后即开始进行管理。包括募集阶段、投资阶段、投后阶段、退出阶段都会由管理人进行管理。
退出 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退出,一般而言则有如下四种方式:1、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上市;2、股权转让;3、将目标企业分拆出售;4、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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