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os717 发表于 2024-6-12 15:26:18

华夏泰科: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公布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政策是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而设立的。根据企业被认定的星级不同,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补贴。这些补贴旨在降低企业上云的成本,提高企业上云的积极性,促进企业通过云计算提升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江苏省通过这一政策,旨在推动更多企业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1、“企业上云”项目奖补资金。包括省“企业上云”服务平台上审批通过的2017年“企业上云”项目补助资金和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资金,以及其它“企业上云”项目补助资金。其中,2017年“企业上云”项目按照年化合同额的15%比例进行补助支持,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填报补助总额;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2、优秀云服务商奖励资金。各地根据本地重点云服务商协同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绩效申报奖励资金,申报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3、“企业上云”工作补助资金。各地根据组织“企业上云”工作相关宣贯、推广、培训工作情况,以及2018、2019年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目标任务,申报工作补助资金。其中,设区市经信委申报额度不超过80万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申报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一)南京市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企业上云”项目按照年化合同额的15%比例进行补助支持,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填报补助总额;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优秀云服务商奖励资金。各地根据本地重点云服务商协同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绩效申报奖励资金,申报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二)苏州市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1、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鼓励基础运营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降低上云门槛。支持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平台迁移。实行“定向云券”政策,依照上云星级给予补贴。对完成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上云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万、5万、10万的一次性补贴。
2、苏州市相城区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三星级上云最高10万元
四星级上云最高20万元
五星级上云最高50万元
3、苏州高新区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分别为:5万、10万、20万
4、苏州吴江区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支持广大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平台迁移。支持企业上云,当年度评定为省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对购买与吴江共建的大院大所工业互联网服务机构云服务(产品)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不高于50万元。
5、苏州常熟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鼓励中小企业上云。支持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云平台迁移。对获评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6、苏州太仓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鼓励基础运营商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降低上云门槛。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平台迁移,实现提质增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企业第一年上云费用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3万元。对获评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上云企业,根据实际投入一次性分别给予不高于3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补贴。
7、苏州昆山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在数字化改造、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生产的基础上,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核心业务能力向平台迁移。依照上云星级给予奖励,对获评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上云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8、苏州张家港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发挥典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对国家、省、苏州市和张家港市示范智能车间(工厂),分别给予200万、100万、50万、30万资助。国家级智能制造项目,资助200万。鼓励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省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万、5万、10万奖励。
(三)徐州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组织申报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对在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中获批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购买公有云服务的企业按省补助标准进行1:1配套补助,以上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四)常州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参照省工信厅年度“企业上云”奖励资金切块分配方法,对省工信厅认定的年度江苏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20万元、7万元、2万元。
(五)扬州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对企业当年投入2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按项目投入额的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扬州市级工业互联网类项目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被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六)宿迁市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补贴
支持企业“上云”。推进制造业企业与云服务机构深度合作,支持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对当年获省认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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