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24-10-30 11:29:27
你这算个毛线,我因为有个一直没用公司名字(还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和别人的的商标重名了,被告不正当竞争,因为在法院在外地,公司也没有经营,就一直没搭理对方,最后法院判决赔偿了80万+对方律师团的费用,加起来被迫付了100多万
再次忽视不理,被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被限高了+账户冻结,公司买地不能贷款,麻痹的,被迫给赔钱了对方了事!
挑三拣四
发表于 2024-10-31 10:40:04
741111 发表于 2024-10-25 08:49
个人网站都告,真难
挺好,别人辛苦创作的内容,这些所谓的“个人网站”用采集器不告而取,没什么可争辩的!
你哪怕洗洗稿,或者重写一下都没问题,但是采集器来得太快了,都指望着大量采集来流量挣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