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法的实施,在很多人看来微商、网购、代购群体也面临着生存危机,一方面这些个体经营着需要重新思考未来的路怎么走;另一方面,对于企业经营者而言可能会减少一大堆个人竞争者,从而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利好。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难道就意味着个人经营群体没了机会?恐怕不一定。   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有一点很明确地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商户的,允**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这意味着在电商法实施之后,网购、微商等群体可以通过建站来登记为个体商户。   在电商法开始实施之后,众多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可开辟新途径,将自己的网站作为经营场所登记,进而取得合法电子商务经营执照。大意就是买个域名建个站,你就可以用自己的网站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从而取得合法权益进一步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如此来看,《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于域名行业而言将是个重大利好消息!众多想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可以通过购买域名建站,取得合法电子商务经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