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独托管7500 紫田网络超高转化播放器收cps[推荐]速盾CDN 免实名免备防屏蔽阿里云 爆款特卖9.9元封顶提升alexa、IP流量7Q5团队
【腾讯云】中小企福利专场【腾讯云】多款产品1折起高防 随时退换 好耶数据小飞国外网赚带你月入万元炎黄网络4H4G10M 99每月
香港带宽CN2/美国站群优惠中客数据中心 服务器租用联盟系统移动广告平台 中易企业专场腾讯云服务器2.5折九九数据 工信部正规资质
腾讯云新用户大礼包代金券高价收cpa注册量高价展示【腾讯云】2核2G/9.93起租服务器找45互联 随时退换阿里云 短信服务 验证秒达

女离婚获5w家务补偿费,执业13年的离婚律师给全职太太的4点建议! [复制链接]
查看:101 | 回复:0

4167

主题

6025

帖子

1万

积分

落伍者(四季发财)

Rank: 4

贡献
1
鲜花
0
注册时间
2008-3-10
发表于 2023-12-20 06: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近日,北京房山法院判决了一起离婚案件,身为全职太太的妻子最终获得了5万元的家务补偿。专打房产纠纷的律师https://www.wenlilv.com/h-col-107.html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这对夫妻结婚五年,育有一子,女方婚后全职照顾孩子、料理家务,男方除了上班,对家庭事物几乎毫不关心也从不参与。离婚时,女方要求分割财产并补偿家务劳动和精神损失,最终法院判决,男方需支付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判决一出,迅速占领新闻热搜,引发很多人的热议。

  在官媒凤凰周刊发起的一项投票中,18万投票网友中有近93%的人认为,法院判5万元“该给,而且应该给更多,请个保姆也不止这个数。”也有人表示“双方都有付出,不能以钱衡量。”但在本案中,很明显,女方对家庭付出要更多一些。

  《财富》杂志曾做过一项研究∶把全职妈妈所承担的工作按照社会职能划分成保姆、厨师、司机、老师、教练、维修工、清洁工、CEO、销售、采购、助理,以中等工作量消费水平换算,折换成年薪是12万美元。全职太太们不是被男人“养”着的寄生虫,只不过她们的劳动没有给家庭带来看得见的经济收入而已。

  在此前,《民法典》未实施之前,按照原《婚姻法》第四十条有关“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规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必须以书面约定分别财产制作为前提条件。

  可中国式婚姻有几个是分别财产制的呢?绝大多数夫妻都是共同财产制。

  从我和团队近些年代理“全职太太离婚案”的经验来看,实践中不仅不会对全职太太有所照顾,似乎还更加倾向认同那个在外工作的人的价值。谁在外面赚钱,钱就是谁的。

  而家务劳动、生养、教育孩子的劳动,都是无薪酬劳动,一旦离婚,在实际判决时是得不到保护的,而承担这些无薪劳动的,绝大部分是女性。

  当这些女性被离婚时,会因无法提供书面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相关证据,而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制,无法适用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如今,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规定的实施,使得家务劳动补偿的适用范围不再受限于约定分别财产制,也让对家庭付出更多的那一方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尊重,从而使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更接地气,也更具有操作性。对全职太太来说,春天真的来了。

  虽然法律的日益完善让“家务事”的判决看起来有法可依,但毕竟这笔账是不太容易计算的。

  那么问题来了,离婚家务补偿制度到底是如何定义的?离婚时抽象的家务劳动该如何证明?实践中法官又将依据哪些作出判决?

  离婚家务补偿制度通俗点解释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

  《民法典》出台后,“沉睡”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被“激活”了。之所以说“沉睡”,是因为在《民法典》施行之前,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必须书面约定分别财产制才可以适用,这一前提使得补偿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而《民法典》的实施,对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有了更大的保护力度。

  而补偿的目的,是通过使婚姻期间的家务劳动在法律上获得合理的评价,并在离婚时对于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财产方面予以肯定,从而达到既鼓励夫妻分工合作,又保障离婚自由,更有效地经营家庭的幸福。

  家务劳动琐碎抽象,举证的时候该如何证明呢?这就需要视情况而定。

  “全职太太”大多数都是没有工作的,全职在家带孩子,她们没有收入、身兼多职,全年无休,24小时“随时候命”。但即便在家忙碌成这样,举证时依旧很难证明,因为这些工作实在太过琐碎。该如何证明自己为家庭所做的付出呢?

  我来给大家几点建议,比如在证明抚育子女方面:

  1)可以从接送孩子上来举证,如对方无法证明多次因接送子女而请假,或孩子由双方父母主要负责接送的,应推定在接送子女上,你负担了较多义务;2)也可以通过自己常在学校班群里回复老师信息的聊天记录等来证明,你更多地参与了教育孩子的义务。

  比如在照顾老人方面:

  可以从买生活必需品/礼品等的订单截图或票据、给老人发微信打电话的记录、老人住院陪床的照片及相关材料等方面来搜集证据。

  关于家务劳动的补偿,实践中优先适用有协商按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综合考量因素后判决补偿。因此,想要取得家务劳动补偿,如无法达成一致,就必须向法院提出请求,主张家务劳动补偿,在此之后才进入家务劳动该如何证明的问题。

  而法官一般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判决补偿金额:

  全职一方投入家庭的时间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

  全职一方所投入的体力劳动和精神关怀,强度更大、更复杂的要比相对简单的补偿得多;

  全职一方带来家庭积极财产的增多或消极财产的减少情况;

  全职一方付出的个人工作选择、收入能力等成本,如自我发展空间受到压缩等。

  但实践中,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毕竟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全职一方为男性的,离婚时同样有权向女方提出“家务补偿”!

  根据我执业13年的经验,全职太太是个风险极高的工种,一定要时刻保有“危机意识”,当风险来临时,更清楚如何保护自己。在此,我给大家几点建议:

  保持对家庭财务情况的知情权;

  保存好日常的朋友圈和聊天记录,以便在离婚诉讼时拥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身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了较多义务的证据;

  如决定离婚或被离婚,一定要提前咨询离婚律师,对自己整个婚姻关系和财产情况有一个综合的判断和梳理,以免合法权益受损;

  全职太太想获得“家务补偿”并不容易,最好提前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委托律师来收集证据,才有更大可能争取到更多的“家务补偿”。

  以上四点,远比一句空空的“我养你”更让人安心!当然,还是希望所有的“全职太太”都能如最初得到那句“我养你”一样,一直保持幸福。

  <img src=http://www.yiyilawyer.com/"https://pic4.zhimg.com/50/v2-dc21b7b691d1e7b39235429dcd7fc693_hd.jpg?source=1940ef5c" data-caption="" data-size="normal" data-rawwidth="1080" data-rawheight="57"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1080" data-original="https://pic2.zhimg.com/v2-dc21b7b691d1e7b39235429dcd7fc693_r.jpg?source=1940ef5c" _src=http://www.yiyilawyer.com/"https://pic4.zhimg.com/50/v2-dc21b7b691d1e7b39235429dcd7fc693_hd.jpg?source=1940ef5c"/>

  最后,我想对那些甘心或者不甘心成为全职太太的女性说:我并不是不赞成做全职太太,而是,选择全职太太,一定是双方建立在对彼此付出认可的基础上,你认可我“在外工作辛苦,操持家务繁琐”,而不是“我在外辛苦工作,你在家吃饭睡觉闲着。”

  你的人生有很多选择+,你的未来,不能只围绕某某太太、某某妈妈的身份去设计。全职太太是世界上风险最高的职业,既然选择,就一定要提前想到所承担的后果。否则,当感情出现问题的那天,很可能连还手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因为没有工作,无法创造财富,甚至还可能连婚都不敢离。因此,在思想独立的基础上,更要保持经济独立。

  愿所有女性所遇皆良人,如所遇非良人,愿你们有掌握自己人生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论坛客服/商务合作/投诉举报:2171544 (QQ)
落伍者创建于2001/03/14,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落伍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落伍官方微信:2030286 邮箱:(djfsys@gmail.com|tech@im286.com)
© 2001-2014

浙公网安备 33060302000191号

浙ICP备11034705号 BBS专项电子公告通信管[2010]226号

  落伍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

手机版|找回帐号|不能发帖?|Archiver|落伍者

GMT+8, 2025-1-10 15:41 , Processed in 0.052804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