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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正式实行

已有 480 次阅读2012-12-12 16:23 | 企业物流, 药品批发, 能力

近日,由国家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行业标准(下称“标准”正式实行。该标准规范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构成的要素和评估指标,并对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进行了划分,厘清了行业内医药物流的重要概念,为我国药品物流未来发展确立了前进路标。

十七大以来,我国致力于建设服务型社会。经过几年的努力,这一目标迅速得到全社会各行业的普遍认可,并形成行业发展和嬗变的内在动力。在服务型社会里,谁能提供服务、谁能提供独特性的服务谁就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药品批发行业本身并不制造药品(产品),主要是分销渠道。因此,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属于工业时代的“服务业”。对于处于激烈竞争中的药品批发企业,对“服务”与企业生存的关系理解得更加深刻。

今天,作为药品流通核心构成环境的药品物流服务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完成运输和仓储的基本职能,也不再局限于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物流的各个环节的优化组合,而在更迅速地向上下游服务延伸。药品物流服务作为药品流通产业链中的关键一环,已发展成为药品批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的重要对象。这些服务以创新性的增值服务或以超常规服务范围的形式迅速出现并传递到整个行业。上游,服务已经延伸到市场调查与预测、采购及订单处理;下游,服务延伸到了客户反映、配送、物流咨询、物流方案的选择与规划、库存控制决策建议、货款回收与结算、教育与培训、物流系统设计与规划方案的制作等。

因此,将服务纳入行业规范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尽管如此,我国药品批发行业作为传统的、被强监管的行业,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思想转变。从行业和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将服务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仍是许多业内同行需要补上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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